1、邮轮船票:游轮住宿、港务费及燃油附加费;
2、出境名单、入境名单;
3、游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餐食,游轮上派对,主题
晚会,表演,游戏,比赛等活动;(特别注明收费
的除外);
4、游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娱乐设施;
5、旅游意外伤害险;
1、出发地到集合码头往返交通费用。
2、邮轮上服务费:(仅供参考,具体以船上通知为
准)。
3、其他一切个人旅游消费及包含项目里未提及的任
何费用。
4、邮轮旅游意外保险(我社可代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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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房及礼宾房退改政策:
出发前30天及以上,收取60%损失费;
出发前29天至15天,收取85%损失费;
出发前14天内收取100%损失费;
其他房型退改政策:
出发前90天及以上,收取全款5%损失费;
出发前74至30天收取60%损失费;
出发前29天至15天收取85%损失费;
出发前14天内收取100%损失费;
产品预订后,修改订单信息(如:更改出行人数、更改出发日期、更改舱房数量、更改舱房资源),将被视为取消订单,需要按照产品披露的违约条款收取损失费。
每间舱房的“主预订人”信息不可更改,“主预订人”为您下单时录入或勾选的第一位成年人。
如需更改主预订人信息,将被视为取消订单,并需按照产品披露的违约条款支付损失费(请务必注意下单时的出行人顺序)。
其他出行人如需更名,需支付每人50美元的更名费,且最晚更名时间为出行前3个工作日。
邮轮抵离时间及推荐行程内容仅供参考,请以邮轮公司给您的确认为准。
若乘客误船,需您承担相应责任。
本产品不支持降价即退。
在下列情况下,船长有权自行对航行范围作出修改、变更停靠港口的顺序和/或省略其中某个或某些停靠港口: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过船长或船主的控制范围的情形;
(2)为了旅客和邮轮的安全性而有必要的;
(3)为了使邮轮上的任何人获得岸上医疗或手术治疗;
(4)任何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包括因特殊情况引起的燃料问题,船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当旅客不适合开始或继续航行,或可能对船上的健康,安全,纪律造成危险的,船长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视情况作出任何以下决定:
(1)拒绝该旅客登船;
(2)在任意港口让该旅客下船;
(3)拒绝该旅客在任何特定港口下船;
(4)限制该旅客在邮轮的特定区域或拒绝该旅客参与船上的某些活动。
在出发前或航程期间,邮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及特殊原因调整、改变或取消行程。
邮轮公司并未对邮轮离港和到港时间作出保证,并且可能因恶劣天气条件、航行中的紧急事件、途径水域、港口和海峡的管制、船只安全无法保证以及其它任何超出游轮公司可控范围的因素,
导致巡游行程中的任何环节出现迟延,或取消停靠/变更港口的停靠。对此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最终行程均以船票为准,我司不承担航变造成的除船票外损失,预订机票务必确认行程准确。
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不得损害携程和其他旅游者及邮轮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邮轮(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影响港口、码头的正常秩序,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邮轮公司、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可能导致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情况时,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
A.行程前发生的,旅游者可以按(1)或(2)选择(二选一)
(1)旅游者同意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①在不减少行程自然天数的情况下,启航延迟、港口停靠时间缩短、返航延迟抵达:船方提供餐食和各项服务,我司按照邮轮公司提供的方案退还部分旅游费用
②无法停靠目的地港口:退还该港口的港务费以及未发生的岸上观光费用。
③行程自然天数减少:扣除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按照减少行程的自然天数所占计划行程的百分比退还旅游费用。
(2)旅游者不同意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上述约定,解除本合同;我司会在扣除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B. 行程中发生的,按上述(1)的约定处理。
本产品价格以预订时价格为准,不支持降价即退。
中国大陆籍旅客可免签入境新加坡,停留不超过30日
根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根据《限制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人员,不得有旅游度假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若出行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请自行承担无法出行的风险。
针对孕妇的要求:
孕期超过 24 周的孕妇不能预订邮轮行程(以邮轮航程结束之日计算)。未超过 24 周的孕妇,需要出具医院证明,需要含有怀孕周数、预产期并加盖医院公章及诊断医生签章,同时应含有证明母亲和胎儿健康状况良好、合适邮轮旅行且非高风险怀孕的医学诊断。
请至少在开航前 10 天向爱达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如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医院证明,则爱达邮轮公司有权取消您的预订或拒绝您的登船要求。
针对婴儿的要求:
航行开始之日出生未满 6 个月的婴儿不能上船,对于航行时间 15 天或者更长时间的巡游,此最低年龄限制将提高至 12 个月。对于未达到最低年龄标准的婴儿,我们欢迎客人选择稍晚一些的行程,享受更完美的度假体验。
如您的婴儿达到出行年龄且自行携带婴儿车或婴儿床,请您在至少开航前 10 天向爱达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客服人员将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如您未按要求进行报备的,爱达邮轮公司将有权拒绝您及随行物品登船。
针对儿童的要求:
18周岁以下的乘客即视为未成年人,同一间舱房内必须有一人年满18周岁(年龄按航次出发日期计算)。
18 周岁以下的儿童必须由至少一位 18 周岁以上的客人陪同(“陪同人”)。如非法定监护人陪同出行,需确保已取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同时陪同人在航行(包括上下船)全程承担一切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之监护出行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与责任。陪同人所行使(或默许)的任何对出行者的监护行为将视为法定监护人行使的监护责任和行为。爱达邮轮对陪同人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询问、说明、声明、通知,均视为已向法定监护人同等做出并被承认。
请携带以下资料登船(一式两份):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和有法定监护人与孩子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复印件;及由法定监护人及陪同人共同签署的《法定监护人同意书》。
针对老人的要求:邮轮对于预订客人没有最高年龄限制,但长者需确保出行时的健康状况适合搭乘邮轮。
针对特殊人群的要求:任何存在身体或精神状况、残疾或在航行中需要医疗或特殊护理等需求的特殊人群,应在预订时通知爱达邮轮客服中心以确认是否适合邮轮旅游,并须与法定监护人(如有)同行。若非法定监护人陪同出行,请确保已获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明确监护责任。请携带以下资料登船(一式两份):特殊人群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复印件(出生证与户口簿、结婚证等);及由法定监护人及陪同人共同签署的《法定监护人同意书》。
每位出行的乘客必须占床,儿童与成人同价。没有船票的客人将被拒绝登船,邮轮码头将不接受现付购买船票。
邮轮公司规定每位乘客必须占床(包括未成年人),请按实际出行人数预订舱房。
邮轮行程适宜各个年龄段的客人出行,除预订须知-预订限制处专门披露的年龄限制外,我处均可接受预订。
如有【早订优惠】,不保证【早订优惠】的价格低于特价、尾舱等特殊活动的价格。
邮轮住宿说明:
(1)舱房内每位乘客必须占床(含婴儿),同一舱房内第一/二位乘客儿童价格与成人相同。
(2)邮轮部分房型可选择家庭房。鉴于普通套房及以下(家庭房)的房间面积有限,如您需要三人或四人入住一间,空间会相当拥挤,望您谅解;
(3)2人以上入住同一间舱(仅限家庭房),第三/第四位乘客为加床或沙发床。
参考办理登船手续时间:建议启航前4个小时(当地时间)抵达邮轮码头,因邮轮通常于启航前2.5个小时关闸,请务必按船票上的时间准时登船。
邮轮上消费均以美金结算。船上任何消费、购物等均以记账方式(娱乐场除外),下船前请以本人名下的外币信用卡(Visa卡、万事达卡等)或现金结算。
境外购物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54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照相机、摄像机等20种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详情请点击。
根据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更多信息,请点击。
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出境社有权反馈至相关行政机构,后续引发相关问题及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承担,且旅游者不得要求出境社退还任何费用。如旅游者未能随团返程或非法滞留的,导致出境社送签资质受到影响,或遭受行政处罚等,出境社有权向旅游者追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为了您的安全起见,当您参加有一定危险性的室内或户外活动时,请务必了解当天的天气情况及您个人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类项目。携程提醒您注意人身安全。
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按《登船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码头办理游轮登船&出入境相关手续。关闸后将无法登船,请您注意。若乘客误船,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出行信息请以出发前通知为准。
本产品为团队行程,将由领队负责所有的船票,故出发前船票将不配送给客人。
如签证可选项中有收护照原件,则护照原件也会由领队与船票一起带给您。
特别备注:
邮轮产品特殊,价格以购买时交易为准;订单确认后无论涨价或降价都与买家和卖家无关,我司不再接受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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