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邮轮住宿说明
2.1.
温馨提醒:当您所选房型的最大入住人数大于您实际入住人数时,邮轮公司将有可能根据舱位情况调整适合您实
际入住人数的相同房型;
2.2.
邮轮公司规定每位乘客必须占床,包括儿童及婴儿,请按实际出行人数预订舱房。鉴于房间面积有限,如您申请
四人入住一间,建议为 2 成人 2 儿童,如均为成人,空间会相当拥挤,望您谅解;
3.
预订限制说明
3.1.
婴儿出行
3.1.1.考虑到乘客旅行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航次出发当日出生未满 6 个月的婴儿不能登船,如您需要自行携带婴儿车
或婴儿床上船,请您至少在开航前 10 天向“鼓浪屿”号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客服人员将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出行提示
3.2.
儿童出行
3.2.1.
18 周岁以下的宾客需由一位 18 周岁以上的宾客陪同(以下称:随行监护人)。如非法定监护人陪同出行,需
确保已取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同时随行监护人在航行(包括上下船)全程承担一切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监护责任和
义务,包括出行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与义务。随行监护人所行使(或默许)的任何对出行者的监护行为将视为法
定监护人行使的监护责任和行为。星旅远洋邮轮对随行监护人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询问、说明、声明、通知,均视为已向
法定监护人同等做出并被承认;
3.2.2.
随行监护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登船(一式两份):
A.
其父母及随行监护人必须填写《法定监护人同意书》,文件可向星旅远洋邮轮客户服务中心咨询,自行打印并签字;
B.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和有法定监护人与孩子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复印件;
如宾客未能按照要求提供以上文件,船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登船手续,宾客的相应损失须自行承担;
3.3.
孕妇出行
3.3.1.
由于船舶没有配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因此孕期超过 24 周(含)的孕妇不能预订邮轮行程(以邮轮
航程结束之日计算),怀孕未超过 24 周的孕妇,需要出具医院证明。该证明需要含有该孕妇怀孕周数、预产期并加盖
医院公章及诊断医生签章,并至少在开航前 15 天前向星旅远洋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为了您的安全,如无法提供符
合要求的医院证明,星旅远洋邮轮将会取消您的预订或拒绝您的登船要求,宾客的相应损失须自行承担;
3.4.
长者出行
3.4.1.
对于长者未设年龄限制,但长者需确保出行时的健康状况适合搭乘邮轮出行。我们建议随身携带医生开具的健
康证明文件或体检报告,并确保购买了个人境外旅游保险和有家人全程陪伴,如有慢性病的记得携带常用药品和相关病
史报告。更多出入境药物携带要求请您以目的地领馆和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4.
防疫要求
4.1.
宾客需要在进入旅行目的地国家前,提前确认目的地国家卫生服务部门的最新入境要求,如因此造成的航程受阻,
星旅远洋邮轮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其他特殊提示
5.1.
对于疾病、特殊饮食需求、身体条件等有特殊需求的宾客,请至少在开航前 5 个工作日前联系星旅远洋邮轮客户
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及报备,部分特殊需求需要开具医生证明;
5.2.
船上医疗设施有限,携带任何您在邮轮上可能需要的药物/设备是您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宾客须确保携带上船的
任何药物/医疗设备可以安全使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胰岛素、大型医疗设备、氧气瓶、腹膜透析等。携带医疗设备需在
预订前通知邮轮公司并取得同意。更多出入境医疗设备携带要求请您以目的地领馆和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的信息为
准;
5.3.
每位宾客包括婴幼儿必须拥有独立床位和救生衣,请按实际宾客人数预订客房;
5.4.
邮轮行程可能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或天气原因调整,具体航线的停靠港及时间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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